“关于狗狗的事情我很抱歉,但我可以和您确定一点的是,您家的狗狗很忠于您,介于这样,在选择采用超能把它变傻和让它按照人类的睡觉习惯两者间我们选择了后者。”
许戈又在心里大叫妈妈咪呀,厉列侬的话好像起到了虚张声势的作用。
法兰西人民具有很强的接受能力。
俨然——
用眼神对那位法国男人传达着:我真的不是阁下所想象中的那种时空旅行者,起码,不是乘坐太空飞船来到你们家阳台的那种。
此时,厉列侬握住了她的手。
握着她的手厉列侬朝着法国男人微微欠腰:“很抱歉打扰到您,现在我要向您提出告辞,先生,您最好不要跟过来,因为我怕接我们离开的飞行器强光会伤害到您的视力。”
就这样继大摇大摆的进来之后,他们大摇大摆的离开。
背后那扇门关上,小段路程之后,许戈没有听到门重新被打开的声音。
说不定,法国男人真的怕被接走时空旅行者飞行器的强光伤害到视力而不敢打开门来着。
头搁在厉列侬后背上,跟随着他一本正经的步伐,窃窃笑了起来。
“不许笑!”1942领导人警告着她。
她偏要笑,笑得更大声更加的放肆。
“再笑的话我把你扔到河里去了。”1942领导人又用吓唬法国人的那种声音警告她。
“你舍得吗?”不以为然的说着。
就像是被她逮到软肋一样厉先生唉声叹气着,手一捞把她整个夹在腋下,就这样被他半拉着走,从她的这个方位可以看到他美好的下颚弧线。
痴迷间。
“再看的话我就把你扔到河里去了。”警告又来了。
才怪。
看着他,心里一动。
“阿特。”
“嗯。”
“背我。”
“你自己有脚。”
“阿特,你不背我的话我就不相信你被我迷得神魂颠倒这件事。”
如愿以偿的在他肩膀上看着风景。
他叹气:“现在相信了?”
弯下眼睛:“更早更早之前我就相信了。”
扳起手指头一一数来。
在他光天化日之下破坏邻居家防盗门系统时、在他配合她干起洗头小哥的工作时、在他很认真的听着她胡说八道时、在他用一种特别认真的语气和法国人胡说八道时,她就相信了。
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真的把阿特迷得神魂颠倒了。
道理很简单,阿特从来不干奇怪的事情,阿特从来不胡说八道,这样不是被她迷住了又是什么?
数完厉先生被厉太太迷得神魂颠倒的种种证据之后,手去触他的脸,最终手指停在他扬起的嘴角上,心满意足。
他脚步慢吞吞的,这又是厉先生被厉太太迷住的证据,你看,他在细细品尝这幸福时光,当然,她也和他怀着同样的心情。
“许戈。”
“嗯。”
“现在是下午一点半整。”
“和我说这个干什么?”
“许戈,记住这时间。”
“好。”
下午一点半整,他背着她拐过那个走廊转角,那个转角过后她就看到他们的公寓。
“许戈。”
“嗯。”
“那个咆哮的法国男人名字叫做布里斯,是一名银行职员。”
“嗯。”
“那闻起来味道很好闻的洗发水名字叫做lush,意义为草木青葱。”
“嗯。”
“那被喂了半颗安眠药的狗名字叫做尼克,秋田犬,原产地自日本。”
“嗯。”心不在焉的回答着,她好像有点犯困了。
好在,再过两户就到了他们的家,只是他的脚步越发慢了下来。
“许戈。”
“嗯。”
“我刚刚说的那些话你有好好记在脑子里没有?”
呃……呐呐的叫了一声阿特。
“许戈,好好记住那些好吗?”他停下脚步。
不知道是不是源于错觉,许戈感觉厉列侬在说那些话时……手再次去触摸他嘴角,嘴角还是扬起的。
嘴角明明是扬起的,可……可为什么手指所触到的却是悲伤满溢,就和他说话声音一样。
脸贴在他背上,说着:
“那个咆哮的法国男人名字叫做布里斯,是一名银行职员,那闻起来味道很好闻的洗发水名字叫做lush,意义为草木青葱,那被喂了半颗安眠药的狗名字叫做尼克,秋田犬,原产地自日本。”
不知道为什么,说完那些一颗心宛如被浸泡在水里。
“阿特,我会好好记住那些的。”
“好姑娘。”
是夜,电视在播放足球赛,许戈赤着脚盘坐在沙发上,怀里捧着饼干箱。
渐渐的,在电视屏幕里奔跑的两支球队球衣颜色开始发抖,色彩都混在一起了,导致于她都分不清客队和主队,手里的饼干掉落在地上,头往着左边倾斜。
好巧啊,阿特的肩膀就在那里。
不,应该说是阿特的肩膀本来应该就在那里,不是吗?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理所当然一逮到机会就要大献殷勤。
咧嘴,在他肩膀找到最舒服的位置。
迷迷糊糊中,电视声音被调小,迷迷糊糊中有一双手拿走她怀里的饼干箱。
身体打横被抱起,被平放在床上。
依稀间,从客厅传来足球解说员激动的尖叫声。
扬起嘴角,博卡青年进球了。
有很柔软的触感停留在她眼角,从眼角再来到嘴角。
怎么还在这里,她还以为他现在守在电视机前呢。
嘴角处传来了低沉的那声。
“晚安。”
阿特这是怎么了,博卡青年队进球了,不是应该高兴吗?怎么没有半点高兴的模样,反而……
反而,和她说晚安的声音悲伤极了。
伏尔塔瓦河对面的歌剧院传来了男高音的歌唱:光阴像那流水,我无力挽留,只能看着它们远去,就像秋天只能目送春天的消逝。
☆、第107章 (我爱你)
伸手,手指指向那些星星,喃喃自语着:那是天国吗?
一路走来,许戈从很多很多包着头巾的人们口中听到关于那个叫做“天国”的所在,那些人在提起那个地方时都表情虔诚。
在梅姨的翻译中关于那个叫做天国的地方栩栩如生,那一定是位于天上的国度。
据说那是属于善良的人们最后美好的归宿地,能让人们的内心获得平静。
小小的心灵里想着:那么高高在上的地方也许就是那些人向往的归宿地。
不然,此时此刻她的心为什么会这么的安静着。
“不,那不是天国,那是圣殿山。”那个人和她说。
暗夜,爸爸背着许戈往着幽深的小巷深处行走着,她在爸爸的背上频频回望,那座漂浮着星光的山,冷冷的远远的,淡淡的。
那里不是天国,那里是圣殿山。
古老的东方文明里流传着: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会经过奈何桥,奈何桥上有让人忘却记忆的孟婆汤,来到奈何桥上的人都要喝上一碗孟婆汤,喝完了孟婆汤走完了奈何桥进入新的轮回。
这听起来就像是流水线上的工程一样,产品本身身不由己,但也有那么极小部分的人依然对前世念念不忘着,他们固执的抓住那些记忆。
那都是一群倔强而长情的人们。
他们喝完孟婆汤走完了奈何桥,来到幽暗的隧道,紧紧拽在手掌心里的记忆却被黑暗逐渐吞噬,支离破碎。
幽暗隧道的尽头是光,是生命的源头。
即使是闭着眼睛,但还是能感觉到周遭的环境。
无处不在的是光。
在那些光里头有人的脸,那些脸都低垂着,周遭山一般静默,那躺在床上的妇人眼睛紧闭眉目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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